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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和《阿拉善盟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阿拉善盟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單位為阿拉善盟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人(具體崗位要求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遵守憲法和法律,政治思想表現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3.執法勤務類崗位要求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辦公綜合崗位要求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阿拉善盟戶籍(戶籍取得時間截止2021年12月14日);
5.具體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4.8;無殘疾、無斜視、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等;
7.應聘者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前;
8.在同等條件下(總成績相同),執法勤務類崗位按照以下次序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粕?、本科生、研究生;
3.機關事業單位尚在試用期內、協議期內的在編在崗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法違規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以及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受過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7.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8.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信息發布、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管理、報盟公安局備案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1.發布時間:2021年12月15日—12月19日。
2.發布方式:通過“內蒙古騰格里”、“平安阿拉善”、“平安騰格里”等微信公眾號平臺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9日—12月22日15:00前。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應聘者須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等相關信息,經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應聘人員方可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
4.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學習經歷(從初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專業等);入伍、工作起止時間及工作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5.應聘人員須對報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三)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12月19日—12月22日18:00前。
2.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及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醫療保障局在應聘人員報名后提出初審意見,對初審未通過的,在資格審核欄中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完整或未上傳電子照片的不予審核。
3.《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及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
4.報考人員在成功上傳報名材料審核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須交考試報名費180元/人,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未交費視為放棄報考,考試缺考人員,不再退費。
5.應聘人員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提交報名信息后,登錄該網站查詢初審結果。
6.打印準考證時間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另行通知,準考證將貫穿整個招聘環節,不得損壞、丟失。
(四)筆試
1.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可參加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滿分100分,不指定考試教材,不劃定考試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筆試結束后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公示成績 。
2.筆試時間、考場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應聘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加分條件:對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考生,在加權計算前的筆試綜合成績上加2.5分。
4.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僅提供漢語試卷,考生在答卷時需用中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筆試開考最低比例為3:1(應聘人數和聘用名額之比,下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報名人數開考,但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分數線方可進入體能測評,筆試最低分數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并予以公布。
6.筆試結束后,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民族加分)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前款規定開考。筆試成績和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公布。
(五)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時間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評人員持《準考證》、《體能測評考生承諾書》、《阿拉善盟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2021年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生誠信承諾書》和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護照,到指定地點集合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測評分女子組和男子組,女子組測評內容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遠,男子組測評內容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具體注意事項請參閱《體能測評考生承諾書》。
2.體能測評合格標準為:總分300分,每項測評成績滿分為100分,考生必須參加10米×4往返跑、立定跳遠和1000米(女800米)三項測評,其中二項測評的單項成績均達到35分及以上為合格。對體能測評不合格的、因懷孕、傷病等個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評的,取消該項成績;對在體能測評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3.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名單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公布。
(六)資格復審
1.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環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
2.資格復審時間將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名單發布時進行通知,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按照通知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核。
3.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份(登錄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自行打印);
(2)政審表一份(登錄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自行打印,經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簽字蓋章);
(3)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且在有效期內)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退役軍人提供民政局出具的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
(5)持相關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藍底彩色照片2張;
(7)有從事公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材料,所提供資料以原件為準,復印件需簽署“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單位公章。
(8)已在其他單位就業的,須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七)面試
1.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
2.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請關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
3.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應聘人員面試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面試時,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的,該崗位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分數線,具體最低分數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
(八)總成績計算
1.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少數民族加分2.5分)×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末位出現并列的按照優先招聘條件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考試總成績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
3.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公布。
(九)體檢
體檢在招聘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進行。
(1)體檢醫生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體檢不合格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書面向招聘單位提出復檢申請,招聘單位統一組織考生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復檢。
(3)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4)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十)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為應聘人員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主要社會關系等內容,具體參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內公發〔2018〕 22號)進行考察政審。應聘人員考察政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遞補
在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試用期間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應聘人員須在招聘期間內時刻保持通訊暢通,一天內三次無法聯系到本人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遞補資格。
(十二)公示與聘用
1.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考察情況,按照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若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需出具承諾書;公示期滿后7日內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2.公示期間,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自動放棄或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此次公開招聘人員不列入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工資待遇按照同等學歷條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新參加工作確定工資標準,并繳納社會保險(“五險一金”)。同時,參照事業在編人員逐年調整薪級工資。
4.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3年。聘用合同中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
應聘人員必須積極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嚴格遵守各項要求如下:
1.參加考試人員截至考試之日14天內不得有出入境及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城市旅居史。減少出行、聚集等有傳染風險的活動,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對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導致不能參加審核、考試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2.參加考試時按照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最新公告的規定執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測試體溫,報名人員經審核,符合參加考試條件的,參加考試時需提供健康碼、行程碼(綠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版、電子版均可),須攜帶《阿拉善盟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2021年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方可入場參加考試。
3.報名人員須嚴格遵守國家、自治區、阿拉善盟和孿井灘生態移民示范區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聽從考務人員、醫護人員和疫情防控人員的指揮。報名人員故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從相關工作人員管理的,取消考試資格。
4.如因疫情嚴重不能按時開展招聘工作,具體時間將另行通知。
五、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都應當回避。
(二)對有下列違反本辦法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員弄虛作假,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辦法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本簡章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公布,請予以關注。報考者在公開招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六、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咨詢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監督舉報電話
舉報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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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
2021年12月15日
end
來源:平安騰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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