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10-25 18:20:17 關注:5453次
華僑大學()是中央統戰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直屬高校,創辦于1960年,校區分別坐落于著名僑鄉福建省泉州市和廈門市。學校堅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臺”的辦學方針,秉承“為僑服務,傳播中華文化”的辦學宗旨,致力于建設成為國內一流、國際上聲譽良好的大學。
因工作需要,我校擬公開招聘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1名,入住廈門校區女生宿舍。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了解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場;
2.維吾爾族,熟練掌握維吾爾族語言和漢語,熟悉維吾爾族生活習慣和風俗;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在規定學制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且所學專業與我校現有專業相同或相近;
5.本科階段擔任過班長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滿一年,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二、崗位職責
1.積極開展少數民族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關心少數民族學生成長,在思想、學習和生活等各方面給予指導,并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
2.做好少數民族學生的獎勤助貸等學生事務管理工作,圍繞學風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就業指導、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校園安全穩定等開展工作。
3.開展少數民族學生的家校聯系、人員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專項工作。
三、招聘程序
1.個人申報
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11月23日12:00。
應聘者登錄華僑大學人才招聘系統(),點擊查看“華僑大學公開招聘少數民族輔導員(2023年10月)”版塊,填寫各項信息并上傳附件材料,其中“黨員身份證明”和“學生組織任職證明”可參照模板()。若因簡歷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請及時補充并于11月24日12:00前重新上傳。逾期系統關閉,不再接收簡歷。
2.考核
考核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原則上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方能組織考核。若比例未達3:1,確因崗位急需,經審批,方可組織考核;在此情況下組織的考核,應聘者成績需不低于總分的70%,方可進入下一考核環節。
綜合考核成績、職業特質測評、政審、體檢等情況,確定初步人選,報學校審批。
3.聘用
學校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監督和舉報。公示無異議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四、其他說明
1.本次招聘的人員,按規定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學校鼓勵輔導員參加各類培訓與進修,并提供多種平臺促進輔導員個人成長,以建立一支職業化、專業化的學生思政工作隊伍。
3.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
筆試
4.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要求執行。
5.招聘信息如有變動,將在華僑大學人才招聘網站及時公布,請密切關注。
五、聯系方式
貴州事業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咨詢電話:0595-22693889,聯系人:陳老師。
華僑大學人事處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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