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關于印發2025年度安徽省直事業單位統一筆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30號)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現制定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資格復審及心理測試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各崗位按照3:1比例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筆試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人數不足相應比例的,按照實際達線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具體入圍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時間:2025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
2.地點:安徽職業技術學院(合肥市新站區文忠路2600號)至公樓一樓第12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審核人員核驗材料原件后留存復印件。其中: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面)。
(2)報名資格審查表。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2025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教育部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
(4)人才標準材料:符合“相關專業3年及以上企業、行業或高校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工作單位人事部門蓋章)或勞動(聘用)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符合“獨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訊作者公開發表本專業四類及以上論文1篇及以上”的,需提供論文期刊原件、復印件,若為三類以上論文,除了“國內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學報、安徽行政學院學報、安徽省內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學報”外,還須提供國家一級科技查新資質單位(省內有安徽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等)出具的檢索報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五類及以上科研項目1項及以上、參加三類及以上教育教學研究項目1項及以上,需提供項目批文、蓋章版任務書(項目成員頁蓋立項時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章)及相關證明材料;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獲得三類及以上科研獎勵1項及以上、獲得三類及以上高校教學成果獎1項及以上、獲得校級及以上教師(輔導員)教學競賽等教學類獎勵1項及以上、獲得四類及以上指導競賽成果1項及以上,需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參加與本專業相關的三類及以上成果推廣1項及以上”的,需提供證書。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開具日期應為招聘公告發布日期(2025年2月28日)之后。
(6)報考崗位中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須提供中共黨員證明材料。證明由現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開具,開具日期應為招聘公告發布日期(2025年2月28日)之后,相關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所在黨組織公章。
(7)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證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相關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現場資格復審。
2.現場資格復審需考生本人參加,不允許委托他人代審代辦,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放棄本次應聘考試資格。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按照統考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遞補截止時間為6月18日16時。
3.對于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
4.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需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運用標準化量表機試,測試結果僅作為參考,不計入總成績、不對外公布。不按時參加心理測試的,視作放棄本次應聘考試資格。
二、專業測試
(一)參加專業測試人員需提供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
2.專業測試通知書。
(二)專業測試時間、地點
時間:6月28日(周六)上午7:30。
地點:至廉樓一樓大廳集合,由各組工作人員帶領到指定考場區域候考。
(三)專業測試方式及內容
各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崗位匹配度等綜合素質。面試時間每位考生15分鐘。
(四)專業測試場地設置與專家
1.專業測試場地設置。專業測試現場設置候考室、測試室、候分室。測試室設置考官席、考生席、監督席、計時席、計分席。
2.專業測試專家。每個測試組由7位專家組成,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4人,組長由校外專家擔任。
(五)計分方法與成績合成
1.計分方法。考生結構化面試結束后,由考官按照評分標準和參考答案(要點)獨立進行評判、打分,滿分100分,去掉一個分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剩下五位專家評分之和的平均分(最終得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成績合成。考試最終成績按統考筆試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和考試最終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5+專業測試成績×0.5。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專業測試當天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以當日所有參加專業測試考生的專業測試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進入下一環節最低分數線,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考核環節。
報考人員最終成績在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安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
(一)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在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最終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四、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報請學院黨委審議通過后,在學校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五、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核準。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以及接到學校報到通知后15日內未按時來校報到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組織與監督
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教育廳的監督、指導下,由安徽職業技術學院按照人事考試規則和有關、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安徽職業技術學院紀委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七、溫馨提示
1.所有參加資格復審及專業測試的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達指定集中地點集合,并由工作人員帶領至測試地點。專業測試當日上午7:40未到指定集中地點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應聘資格。
2.進入測試區域的考生須服從監考工作人員的安排,按規定參加測試相關流程,不服從安排的考生,按照考試違紀處理。
3.考生聽取本人得分、簽字確認后取回個人物品,應立即離開測試區域。無故在測試區域逗留的考生按考試違紀處理。
4.因測試期間考場實施封閉管理,考生在測試期間不準外出,部分考生可能需要中午在候考室內用餐,午餐由學校免費提供。
5.本次公開招聘,學校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相應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針對本次公開招聘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復習資料、出版物等,均與學校無關。
咨詢電話:0551-64389420、65873125;
監督電話:0551-64689004。
安徽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6月11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