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補充公益性崗位空崗,根據《重慶市人力社保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重慶市公益性崗位開發(fā)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6】239號)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東林街道決定面向社會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具體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條件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5年1月9日至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東林街道公共服務中心,48285891。
(三)報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大學畢業(yè)生需持畢業(yè)證等資料,現場填寫報名表辦理報名手續(xù)。
(四)資格審查:由東林街道社保所在報名現場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面試。
三、面試、體檢、公示和錄用
(一)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檢: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東林街道社保所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于當日交回東林街道社保所。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東林街道社保所申請并取得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三)公示:從面試、體檢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錄用: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予以錄用并簽訂用工協(xié)議。
四、服務期限及待遇標準
(一)服務期限:公益性崗位服務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當年協(xié)議簽訂時間不超過1年。
(二)待遇標準:全日制2330元/月,按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個人部分由聘用人員自行承擔)。非全日制23元/小時,每天不超過4小時,按規(guī)定參加工傷保險。
(三)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或不能辦理社會保險的,予以辭退。
本簡章由東林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原標題:東林街道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簡章
原文鏈接:https://ws.cq.gov.cn/zwgk_165/fdzdgknr/zkly/qtzkly/202501/t20250108_14082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