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度蕪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將蕪湖市2025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5月22日(周四)、5月23日(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辦理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地點
蕪湖市人事考試院(鳩江區瑞祥路88號皖江財富廣場C2座三樓)。
三、資格復審要求
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即《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3: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5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2)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2025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相關證明材料。
(3)退役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
(4)報考定向招聘軍人隨軍家屬崗位的,還須提供配偶軍官證士官證、結婚證、駐蕪部隊隨軍家屬證明材料原件和蕪湖軍分區政治工作處發給相關證明原件。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須提供有關工作經歷的書面證明。
(7)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學位證書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2025年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位和學歷認證材料的,可憑有關證件材料等辦理資格復審,提供學位證書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
招考崗位有職(執)業資格或證書要求的,資格復審時,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其中,已通過相關考試,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可憑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25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證書,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資格復審所提供的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
四、專業測試確認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現場辦理專業測試確認手續并繳納專業測試費用80元(按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標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專業測試費用的政策。同時領取《2025年度蕪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測試通知書》。
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不按規定時間辦理專業測試確認手續的,取消其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該崗位考生缺額的,按有關規定予以遞補;專業測試實施期間出現缺額的按有關規定不再遞補。
專業測試的方式、具體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以專業測試通知書形式告知考生。
五、查詢方式
請考生登陸所報考單位(主管部門)網站查詢2025年度蕪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入圍專業測試考生資格復審名單(詳見附件)。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