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快推進“雙一流”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省屬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安徽大學2025年度專職輔導員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
專職輔導員40名,納入學校事業編制,具體崗位見下表: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 | 性別 | 學歷學位 | 專業要求 | 其他資格條件 | 備注 |
專職輔導員(男1) | 5000694 | 10名 | 男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理工科類相關專業(相關專業見附件1) | 詳見下文 | 需入住男生宿舍查寢值班 |
專職輔導員(女1) | 5000695 | 10名 | 女 | 需入住女生宿舍查寢值班 | |||
專職輔導員(男2) | 5000696 | 10名 | 男 | 人文社科類相關專業(相關專業見附件1) | 需入住男生宿舍查寢值班 | ||
專職輔導員(女2) | 5000697 | 10名 | 女 | 需入住女生宿舍查寢值班 |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甘于奉獻,潛心育人,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全面履行學生輔導員的各項工作職責。
(三)應屆生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間必須擔任一年以上學生干部,學生干部的規定依據省選調生選拔工作中對學生干部的要求(班長、副班長、班級委員,黨、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支部委員,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校社團負責人等);歷屆生必須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到2025年6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應屆畢業生中碩士學歷應聘者年齡在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30周歲以下指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博士學歷應聘者年齡在35周歲以下;歷屆生碩士學歷應聘者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博士學歷應聘者年齡在40周歲以下。
應屆身份認定參考《2025年度安徽省直事業單位統一筆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解答》,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
6.其他按規定可享受應屆畢業生相關政策的人員。
(五)具有良好的身心條件,且達到《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中規定的體檢合格標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聘用后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
8.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者通過安徽大學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平臺(http://101.76.160.113/)網上報名(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或360安全瀏覽器極速模式),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20日17:00。如應聘人數未足筆試開考比例,將根據實際情況延長接收簡歷時間,以具體通知為準。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實名注冊。進入招聘系統后,點擊“注冊”按鈕進入注冊界面,填寫真實姓名,并以手機號或郵箱號注冊應聘賬號。
(2)應聘崗位。注冊賬號成功后,在“招聘崗位”欄目選擇相應的輔導員崗位,并點擊“我要應聘”,系統將出現“投遞崗位成功”提示。
(3)完善信息。應聘者返回招聘系統首頁,進入個人賬號頁面,按要求填寫“基本簡歷”。學習和工作經歷有多條記錄的,逐項填寫。并在系統中上傳證明材料,包括: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②學歷學位證書(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學籍驗證報告或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取得學歷學位的專業與招聘專業相近,但名稱不一致的,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所學課程、研究方向等,本著“相近、相似”的原則進行專業條件審核;
③黨組織出具的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或預備黨員證明),證明應是本人目前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加蓋黨組織公章,其他組織出具的證明無效;
④學生干部證明材料(應屆生)或工作經歷證明(歷屆生)。工作經歷證明須由人事部門出具,其他部門出具的證明無效;
⑤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單位工作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可于現場資格復審時再提供)。
③④⑤材料模版詳見附件。
應聘者慎重執行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個人信息不能更改,不按照要求填報、誤填、錯填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等導致不能參加考試或影響錄用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系統提示“操作成功”即表示報名成功。
(二)資格初審
應聘者提交簡歷材料后,學校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應聘者可通過系統中的“應聘進程查詢”了解應聘最新進展。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安徽大學人事處網頁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初審、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
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相應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
(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筆試、現場資格復審、心理測試和面試環節。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實施方案將在安徽大學人事處網頁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為輔導員崗位綜合測試,主要內容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高等教育相關政策法規、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相關政策理論、高校學生管理工作實務、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等。考試時間為2.5個小時,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按照3:1比例分崗位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低于60分不得進入面試和心理測試環節。
2.現場資格復審。應聘者須整理好個人證明材料現場提交至審核組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心理測試、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3.心理測試。運用標準化量表機試。
4.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著重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崗位匹配度等綜合素質,每位應聘者時長不超過15分鐘。面試分崗位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進入考察環節。
5.成績計算及錄用。筆試和面試成績均實行百分制量化評價,成績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3位四舍五入。最終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比例合成(百分制)確定,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如最終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排名靠前,如筆試成績也相同,由面試專家現場決定排序。
(四)體檢與考察
各崗位分別按應聘者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照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考察環節對象。
考察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政審材料。對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定進行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五)公示、審議
擬聘用人員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在安徽大學人事處網頁公示5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學校通知來校簽訂聘用合同,并由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
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并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錄用人員必須服從學校安排,錄用后由學校統一分配至二級單位從事專職輔導員工作。
五、有關事項
(一)本次專職輔導員選聘工作按人事考試有關政策執行,實行保密、回避等規定。學校成立由人事處、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黨委組織部組成的2025年專職輔導員招聘工作組,負責組織開展,紀委辦公室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51-63861581(紀委辦公室)。
(二)請應聘者嚴格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簡歷,以應聘者最終學歷作為認定標準,對不符合學校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一律不予聘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最終擬聘用人員應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海外學歷教育部認證等材料,并在接學校錄用通知后來校報到工作,否則不予聘用。有聘用單位的非應屆畢業生,入校報到時須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材料。
(四)本招聘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安徽大學專職輔導員招聘工作組所有。
招聘咨詢電話:人事處聯系人:宋老師,聯系電話:0551-63861227;黨委學生工作部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0551-63861008。
特此公告。
安徽大學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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