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關于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國科發資〔2020〕132號)、教育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門關于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招錄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按照公開招聘、擇優錄用的原則,開展2025年科研助理崗位招聘工作。現就具體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25年學校各二級單位(科研創新平臺、團隊、課題組)公開招聘科研助理60名,崗位詳情見《蚌埠學院2025年科研助理崗位設置和招聘計劃表》(附件1),擬聘崗位數可根據報名情況適當調整。科研助理主要從事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工作。
二、招聘對象
2025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本科生(需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建檔立卡貧困生優先。
三、招聘條件
1.具有本科學歷學位。
2.熱愛祖國,品行端正,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3.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良好的職業道德、職業素質及團隊合作精神,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學校的利益。
4.身心健康,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備承擔崗位職責所必需的業務知識、工作能力以及崗位需要的相應資質證明。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報名
1.個人報名。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至7月4日,應聘人員根據《蚌埠學院2025年科研助理崗位設置和招聘計劃表》(附件1),招聘信息和要求,按要求填寫《蚌埠學院科研助理崗應聘報名表》(附件2)。將上述應聘報名表、個人學歷學位證書、個人簡歷、相關資格證書和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設崗單位招聘聯系人指定郵箱(后續發布)。原件在面試時提供核實。
2.資格審查。由設崗單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查,確定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名單。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真實的,取消應聘資格。
3.綜合考核與心理測試。科研助理崗位的考核選聘工作應遵守省市及學校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可根據實際情況簡化程序。在批準的崗位指標內,根據崗位需求,由各設崗單位組織考核組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和心理測試,綜合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技能、工作能力等。根據綜合考核和心理測試結果,確定擬聘用候選人,經設崗單位審核后報人事處備案。
4.思想政治審查、體檢。擬錄用候選人,按規定進行思想政治審查和體檢。
5.公示與聘用。根據綜合考核、心理測試、思想政治審查、體檢結果,設崗單位提出擬聘用人選,人事處審核后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錄用手續。各設崗單位應將擬聘用人員身份證、個人學歷學位證書、思想政治審查報告、體檢報告、應聘報名表等材料復印件報人事處備案。
五、聘用形式
科研助理崗位用工形式為勞務派遣,學校委托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務合同,派遣到學校工作,日常管理與考核由設崗單位負責。聘用合同期限一般為3-6個月,由設崗單位與聘用人員雙方商談后確定。
六、薪酬待遇
2000元/月。
七、有關說明
1.其他未盡事宜,由人事處、科研處、學生處和設崗單位負責解釋。
2.人事處聯系人趙富琦,聯系電話:0552-3177286,科研處聯系人胡文娜,聯系電話:0552-3177259,學生處聯系人趙冠軍,聯系電話:0552-3150158。
2.附件2:蚌埠學院2025年科研助理崗位應聘報名表.docx
3.附件3:蚌埠學院2025年科研助理擬聘用人員匯總表.xls
人事處(公章)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