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院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擇優招聘10名編外聘用專職輔導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計劃
崗位 代碼 | 聘用 人數 | 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 備注 | ||||
專業 | 學歷 | 學位 | 年齡 | 其他 | |||
202501 | 3 | 專業不限 | 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1.限女性;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3.本科所學專業為心理學或應用心理學的考生,學歷學位放寬至本科、學士;4.本科或研究生期間擔任1年及以上學生干部,或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經歷。 | 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宿舍值班。 |
202502 | 7 | 專業不限 | 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1.限男性。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3.本科所學專業為心理學或應用心理學的考生,學歷學位放寬至本科、學士;4.本科或研究生期間擔任1年及以上學生干部,或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經歷。 |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甘于奉獻,潛心育人,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全面履行學生輔導員的各項工作職責。
(四)具有較強的學生工作綜合素質,應聘者須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間擔任1年及以上學生干部,包括班長、副班長、班級委員,黨、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支部委員,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校社團負責人(不含下設組織負責人);或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經歷,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以上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30日。
(五)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9年6月1日(含)后出生”。要求考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位者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且達到《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中規定的體檢合格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聘對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初審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6日24:00(以郵件發出時間算),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方式:應聘者以發送電子郵件形式報名。報名時須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①《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1)(簽名掃描件);
②《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報名情況一覽表》(附件2)(電子表);
③自公告發布之日后基層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證明(附件3)(蓋章掃描件);
④學生干部任職證明或由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高校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蓋章掃描件);
⑤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尚未取得要求學歷學位證書但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以畢業的考生,提供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
應聘人員將應聘材料壓縮后以“報考崗位代碼+畢業證書上載明專業+姓名”命名,以郵件附件方式發送至郵箱fdyzp@cua.edu.cn。
應聘人員報名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對照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審核應聘人員報名材料,初審結果及時反饋至應聘人員報名郵箱。
(二)資格復審
初審合格人員按規定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學院網站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須本人現場參加資格復審,并提供下列材料:《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2張二寸證件照片、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中共黨員證明原件、學生干部任職證明或高校工作經歷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3)。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每個崗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
(三)專業測試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和地點(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持專業測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參加專業測試,并自覺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
專業測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照3: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達到最低分數線人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達線人數參加面試。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筆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兩門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從事輔導員工作所需具備的基礎知識和工作能力。筆試成績按照《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確定。(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兩科筆試成績總分120分。面試的入圍人選,從同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規定確定。考生有一科成績低于50分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儀表舉止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70分。對未達到面試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專業測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確定。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專業測試最終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0.6+面試成績×0.4。
(四)體檢、考察、公示
根據專業測試最終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如專業測試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差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崗位計劃數為1-2人的,差額1人;3-7人的,差額2人。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學院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主要了解思想政治表現、師德師風、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心理健康狀況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其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64號)、《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安徽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級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清單(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辦〔2018〕56號)等文件精神,各單位組織考察時要采取工作平臺查詢(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zxgk.court.gov.cn)、個別談話、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對象的信用情況,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根據招聘要求和應聘人員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結果,由學院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安徽機關黨建網和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由學院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辦理相關入職手續。合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連續兩年輔導員工作質量考核被評定為不合格檔次的,屬于嚴重違反學院人事管理規章制度情形,學院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編外人員工資待遇執行,享受五險一金。
擬聘人員與原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其本人按有關規定負責處理。未解除合同和其他協議的,不予聘用。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考生,學院有權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學院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學院有權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入職后不愿意在專職輔導員崗位上履職的人員,屬于嚴重違反人事管理規章制度情形,學院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崗后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形,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老師、彭老師;
聯系電話:0551-62516140、0551-62516130;
學院紀檢電話:0551-62520301。
附件:
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