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蕪湖市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受蕪湖市住建局委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編外工作人員6人。(詳見附件)
三、組織方式與信息發布方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招聘公告、崗位取消核減延期、筆試及面試成績、合成考試最終成績、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各環節信息均會在蕪湖人才網(https://www.ahwhrcw.cn/)發布。
報名、筆試、面試工作由蕪湖市勞動保障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組織。資格審核、體檢、政審考察等工作由蕪湖市住建局組織。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并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30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八)招聘對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1.考生登陸蕪湖人才網--招聘考錄系統報名,報名網站為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請使用電腦端谷歌瀏覽器或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手機端僅可查看信息)。報名時間為2025年7月1日9:00至7月9日17: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用人單位于2025年7月1日9:00至2025年7月11日17:00期間對報考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后,可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聘考錄系統(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考其他職位;報名時間截止前未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未審查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報名時間截止后審查未通過的,只可修改或補充相關報名信息及材料后,并重新按原崗位提交1次,不得更換崗位,限在2025年7月1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將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和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崗位要求的證書、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其中有工作經驗要求的崗位需提供以下兩項材料:①單位開具的工作崗位及從事崗位年限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工作崗位及從事崗位年限的證明;②工作證明同期的社保或公積金或醫保繳費證明。
屬全日制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信網學籍驗證報告、職稱證書、資格證書、獲獎證書、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掃描件材料。
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5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5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注: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傳原件。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于2025年7月14日17:00前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聘考錄系統進行報名確認,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45元),逾期未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并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經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同意的緊缺崗位,可降低比例開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7月14日9:00-12: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筆試
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考生完成網上筆試費用繳納后,請關注蕪湖人才網—招聘考錄系統,下載筆試準考證時間及事宜將以公告形式發布。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考生筆試成績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及事宜將與筆試成績一并以公告形式發布。面試入圍人員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因考生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相應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材料。
1、2025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2、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有關工作經歷的書面證明。
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2025年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位和學歷認證材料的,可憑有關證件材料等辦理資格復審。
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和1份復印件。
(四)面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需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聘考錄系統進行面試參加確認并按規定繳納面試費用(80元)。面試通知單打印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在蕪湖人才網公布,請及時關注后續通知并保持通訊暢通。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因故不能及時繳費、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考察考生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如該考生所在面試考場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則提前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70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統考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成績合成時,考試最終成績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計算公式:最終成績=筆試成績×0.5+面試成績×0.5.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面試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在三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報市相關部門備案,在蕪湖人才網、蕪湖市住建局官網進行公示,按規定公示7天。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市紀委監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反映。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或備案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工資待遇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享受編外聘用人員工資待遇。
七、監督檢查
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招聘過程中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面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考生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3.招聘各環節公告在蕪湖人才網(https://www.ahwhrcw.cn/)發布,如因考生自己未及時關注而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筆試、面試等環節的具體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請關注蕪湖人才網招考系統,各環節未通過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5.本單位對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負保密責任,已提交的相關應聘材料概不退還。應聘人員應對本人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6.若在考試和體檢中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并無條件解除相關約定,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蕪湖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3-5905148(市住建局)
0553-3991379(市人資公司)
監督電話:0553-5905161(市紀委監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蕪湖市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附件:
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計劃表
序號 | 招聘 單位 | 擬聘人數 | 崗位代碼 | 專業 | 學歷 | 學位 | 年齡 | 備注 | 咨詢電話 |
01 | 蕪湖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 2 | 250627001 | 土木工程專業、消防工程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35周歲及以下 | 0553-3113730 | |
02 | 蕪湖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 1 | 250627002 | 土木工程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地理信息科學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35周歲及以下 | 0553-3113730 | |
03 | 蕪湖市建筑工程管理處 | 1 | 250627003 | 土木工程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35周歲及以下 | 0553-3833021 | |
04 | 蕪湖市人民城市建設研究中心 | 1 | 250627004 | 土木工程專業、城鄉規劃專業、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35周歲及以下 | 0553-3875295 | ||
05 | 蕪湖市排水管理服務中心 | 1 | 250627005 | 會計學專業、財務管理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35周歲及以下 | 三年以上工作經歷 | 0553-3112001 |
文章來源:https://www.ahwhrcw.cn/zpkl/ggxxDetail/?id=13605zkId=2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