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招聘8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見附件《廬江縣部分國有企業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招聘對象為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具有良好的品行,無不良行為記錄;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健康;
5.具備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條件中“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7年5月(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崗位條件和要求中“專業”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2020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等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設置。
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專業為準,不可以憑專業(學業)證書、結業證書、輔修證書、畢業證書上的輔修專業報考。畢業證書上專業后面帶括號,只能代表所學內容有所涉及,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指導目錄”中自帶括號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號以外的專業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
崗位條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要求提供學位的招聘崗位,學位與學歷的專業須一致。
考生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填報,如考生所學專業在教育部公布的專業(學科)指導目錄中未出現,且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某類”或“一級學科”及類似情形的,可由培養單位提供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并證明其相關性。
香港、澳門大學學歷,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要經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上述人員同時須符合公告規定及崗位要求的其他報考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紀被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辭退(解聘)的;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曾因違法受過治安處罰的,或者曾因違紀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7.我縣縣屬國有企業現在聘的工作人員(時間計算到報名截止日期);
8.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網絡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及報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登陸廬江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lj.pzhl.net) 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9:00至26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其中涉及學歷、年齡等信息填寫必須要與證件上的信息內容完全一致。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5月27日16:00前登錄廬江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5月28日16:00前通過廬江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規定在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未繳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實際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須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按程序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報考被取消崗位的已繳費人員,可在5月29日9:00至11:00改報其他崗位,逾期不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4.完成網上繳費后,考生在6月1日9:00后登錄廬江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報考縣工投公司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中級會計實務》2科,報考合肥農高區公司筆試科目僅為《綜合知識》1科。
《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應用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中級會計實務》筆試內容主要參照《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中級)規定執行。每科分值滿分均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23年6月3日(星期六)
8:00-9:30 《綜合知識》
9:30-11:00 《中級會計實務》
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筆試準考證公布為準。報考人員應攜帶筆試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廬江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公布筆試成績。
《綜合知識》、《中級會計實務》按4:6合成筆試成績(筆試成績計算時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后第3位四舍五入),僅考《綜合知識》1科的,該科目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筆試成績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50分,考生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三)資格復審
經查分環節后,依據招聘計劃數,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須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入圍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選須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會同縣國資委、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尚未發放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還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廬江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的資格審查表、筆試準考證;
4.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與報考崗位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復審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按相應程序規定在同崗位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有效遞補一次(遞補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現場繳納面試費用,按照規定領取面試通知書。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四)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崗位適配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心理素質與應變能力等,滿分100分,當場評分、當場亮分。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后第3位四舍五入。
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五)體檢與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