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5年度宿州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德才兼備、公平競爭。
二、招聘計劃
崗位 名稱 |
崗位 代碼 |
擬聘 人數 |
專業 |
學歷 |
學位 |
其他條件 |
備注 |
專職輔導員 (男) |
5000487 |
6 |
不限 |
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詳見《公告》第三條 |
限男性,需要到男生宿舍值班。 |
專職輔導員 (女) |
5000488 |
6 |
不限 |
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詳見《公告》第三條 |
限女性,需要到女生宿舍值班。 |
三、招聘條件
熱愛輔導員工作,關愛學生,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有志于長期從事學生工作,且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紀守法,熱愛黨的教育事業;
(二)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三)碩士學歷學位人員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校工作經歷滿1年以上的(含1年)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科或研究生期間須擔任1年以上(含1年)學生干部(包括班長、副班長、班級委員,黨、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支部委員,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校社團負責人);
(五)無違規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身心健康;
(六)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要求與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聘對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政策待遇
編制崗位管理,具體待遇按照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招聘程序
學校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和錄用等程序進行公開招聘。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24: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流程:
應聘者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應聘材料文件夾按照“崗位代碼(男/女)—姓名—應聘輔導員”格式命名壓縮打包提交(壓縮后不超過10M)。應聘材料包括:①身份證(正反面)、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相關證明;有工作單位的歷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無工作單位的歷屆畢業生須提供無工作承諾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同時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材料、個人簡歷、專職輔導員工作證明、學生干部任職證明材料、校級及以上榮譽證明等材料原件(以上材料請按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文檔);②《宿州學院專職輔導員招聘應聘人員簡明信息登記表-姓名》excel版(見附件)。應聘人員保證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完整。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根據應聘人員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學校官網人才招聘欄公布。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相應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材料:網上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按上述順序裝訂留存。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方可參加考核。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人事處統一組織,考核具體時間和要求在學校官網人才招聘欄另行通知。
考核分筆試(100分)和面試(100分)兩個環節。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政治理論素養和專職輔導員工作相關知識和能力。考試內容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教育綜合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師德師風、現代教育技術等)、基本職業素養及能力(綜合知識、閱讀理解、心理素質、文字表達等)。考試時間120分鐘。為保證專職輔導員的基本素質,設置筆試成績60分為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分別按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通過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分別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采取結構化形式,重點考察應聘者從事輔導員工作的職業認知、專業知識、崗位技能、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等綜合素質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成績合成
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占40%,面試占60%。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核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1.擬聘人員統一接受學校組織的體檢與心理測試。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在學校指定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與心理測量結果作為確定擬聘人員的參考依據)
2.考察。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和工作期間的表現,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審查。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公示
體檢與考察合格者,學校研究同意后,在學校官網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
(七)簽約聘用
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應屆畢業生須在公示結束后15日內到學校簽訂三方協議,2025年7月30日前報到;歷屆畢業生須在公示結束后30日內辦理入職手續。逾期取消擬聘資格,考核結果無效。
報到時攜帶身份證、本科以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者,同時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非應屆畢業生如有聘用單位,入校報到時,須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材料;若無聘用單位,須托管檔案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供無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
由學校按照規定將相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報批手續。獲批后正式簽訂聘用合同,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相關規定實施聘用管理,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項
(一)保密、監督等規定
保密、監督等事項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執行,接受社會及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如發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557-2871685(紀委辦公室);信訪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資格審查其他規定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或到校后通過審查檔案等方式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本公告未規定的相關事項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未盡事宜,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學府大道1769號
電話:0557-2871500
聯系人:鞏老師
附件1.宿州學院專職輔導員招聘應聘人員簡明信息登記表-姓名.xlsx
附件2.報名材料模板.doc
2025安徽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