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為已簽署租/售合同的客戶解釋物管中心情況及各項收費標準,并做好公開性文件交接、解釋、歸檔的管理工作;
2、從財務部領取空置房管理費賬單,并發放各業主目前所在的辦公地點(出租型物業不涉及此項工作);
3、負責前臺人員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培訓工作;
4、負責房屋指示標識、顧客提供產品的標識和服務過程標識的管理;
5、每半年進行一次客戶意見征詢,采取客戶座談會、討論會、走訪、調查表等形式;
6、設專人處理客戶投訴,針對不同程度的客戶投訴及時采取必要的處理措施;
7、向客戶解釋物業管理服務相關活動,設立服務熱線電話,隨時便于客戶查詢;
8、掌握中心管理費制定的依據及所含內容,理解中心制定的相關性文件的內涵,做好對客解答工作;
9、協助新公司辦理入駐手續,協調客戶與客戶、客戶與物管中心的關系;
10、協助財務部做好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的征收,催繳工作,對客戶提出 的各種遲交或拒交理由及時反饋相關部門,匯報中心;
11、與安全管理部協調客戶正式入駐、遷入及入駐后的安全管理、服務工作;
12、負責協調對客戶的投訴,需求相關部門處理、解決;
13、檢查公共服務設施的完好狀況,發現需維修的設施及時通知工程部維修;
14、對客戶服務部經理負責,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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