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5-05-05 18:25:40 關注:120次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吉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號)、《關于進一步放活事業單位人才交流的意見(試行)》(吉人社聯字[2016]45號)和《關于高質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聯函[2025]12號)等文件精神,吉林醫藥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告共招聘教師23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5年吉林醫藥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4號)》(附件1)。
二、人才待遇
(一)政策支持
根據《中共吉林醫藥學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見》、《吉林醫藥學院博士教師隊伍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吉林醫藥學院關于建立服務博士教師“最后一公里”十個一機制實施方案》等人才政策文件,建立全方位的引才、穩才、用才制度體系。
(二)崗位待遇
省直事業單位編制引進,學校與引進博士教師簽訂人才服務協議,兌現人才待遇。
引進人才待遇明細(萬元)
人才類別 | 科研啟動經費 | 基礎安家費 | 博士后 | 高層次人才津貼(萬元/年) | |||
自然 科學 | 人文 社科 | 合格 | 良好 | 優秀 | |||
領軍人才 | 100-300 | 100-200 | 5 | 1.2 | 3.6 | 6 | |
緊缺專業博士 | 20 | 10 | 40-55 | ||||
其他專業博士 | 10 | 5 | 35-50 |
(三)家職學策
1.根據博士教師配偶學歷、專業等情況,結合學校實際工作需要,可按編制引進、勞務派遣形式安置工作。
2.協調安排子女基礎教育階段入學。
(四)科研保障
依托良好的科研環境和事業發展平臺,根據工作需要充分保障辦公、實驗用房及配套設施。提供科研配套經費,入職后獲縱向資助的項目,學校給予100%配套科研經費;發表科技學術論文按照學校相關管理文件執行待遇。鼓勵博士教師融入“雙百雙進”專項行動,赴行業企業交流實踐;根據《吉林省企業“科創專員(科創副總)”常態化選派工作方案》,協助申報吉林省科創專員,優先獲評省科技廳項目。
(五)生活待遇
根據吉林省人社廳《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認定為吉林省a、b、c、d、e類的高精尖缺人才,省財政分別給予300萬、150萬、70萬、35萬和15萬元安家補貼(分5年撥付)。認定后發放“吉健卡”、“吉享卡”,本人和家人可享受吉林省類醫療、出行、旅游等多項優質服務。
在學校教工餐廳享受就餐補助,提供過渡期住房。工會會員節日慰問按《吉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最高標準發放。享受優秀教職工療休養活動、三甲醫院年度體檢和醫療服務。
(六)社會保障
按規定上限繳納五險二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和職業年金。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4年4月29日—2007年4月29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25年4月29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在讀的非2025年畢業生(2025年12月3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5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25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人員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由吉林醫藥學院人事處受理,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進行,具體方式詳見(附件1)(點擊查看),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25年5月6日—5月12日8:00—16:00。
(三)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須準備的材料
填寫《2025年吉林省省屬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4號)(附件2,從網上下載填寫),并將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招聘崗位相對應的電子郵箱。其中,符合條件的在讀2025屆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考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發送電子郵件時,考生需將報名表(附件2)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不含身份證)原件照片存入一個文件夾,發送至指定郵箱(該文件夾及發送郵件的標題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吉林醫藥學院英語教師張三),待面試(考核)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2.實行報考人員誠信承諾制度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材料、聯系方式以及個人誠信承諾書,個人需承諾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其他要求
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由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發布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以及綜合參考“研招網—專業知識庫”等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本公告崗位資格審查結果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吉林醫藥學院電話通知或回復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請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與學校主動聯系(具體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否則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比例
本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五、招聘考試
(一)考試采取面試方式
由學校自行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和采取的考試方式待報名結束后由學校另行通知。
(二)面試實行百分制
面試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為確保高等教育教學質量,本次招聘所有高校專職教師崗位(不含教輔崗位及其他非教學崗位)均設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分數為65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高校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在及格分數線以上但未達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即:面試成績在60~65分之間)的,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列為擬聘人選。
(三)面試人員資格條件復審
面試前,由學校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未頒發學歷學位證的,持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以及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四)其它事項
本公告同一崗位報名人數如超過學校一個工作日內承載面試人數最大值時,可由學校視情況采取多輪面試或筆試加試等方式確定最終面試資格人選。最終面試資格人選數量,在加試前按照超出招聘計劃數一定比例進行明確。取得面試資格的人選按規定程序參加最終面試,其加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成績以最終面試成績為準。
考試成績由各學校負責進行公示。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成績相同,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醫藥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2025年畢業生報考人員,辦理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5年6月30日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四)符合《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文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九、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核、面試或考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十、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96885”平臺及吉林醫藥學院官網為本次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布網站。本公告中吉林醫藥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吉林醫藥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進行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報名、政策咨詢、監督舉報電話詳見(附件1)中“報名及聯系方式”一欄。
(一)招聘單位電話
吉林醫藥學院0432-64560255
(二)招聘單位紀檢監督電話
吉林醫藥學院0432-64560212
(三)主管部門電話
吉林省教育廳人事處0431-89968301
(四)人社部門電話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431-88690586、88690530。
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吉林醫藥學院
2025年4月29日
附件【附件1:2025年吉林醫藥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4號).xls】
附件【附件2:2025年吉林省省屬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4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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