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見下表)
序號 |
崗位 類別 |
崗位 代碼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學歷 |
學位 |
年齡 |
其他 |
聯系人及 聯系電話 |
1 |
專業 技術 |
2025003 |
1 |
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公共衛生(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方向)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歲 以下 |
應屆畢業生 |
蔣老師 0551-64383015 |
2 |
專業 技術 |
2025004 |
1 |
衛生毒理學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歲 以下 |
應屆畢業生 |
|
3 |
專業 技術 |
2025005 |
1 |
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歲 以下 |
應屆畢業生。地方病研究方向優先 |
|
4 |
專業 技術 |
2025006 |
4 |
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歲 以下 |
應屆畢業生 |
|
5 |
專業 技術 |
2025007 |
1 |
病原生物學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歲 以下 |
應屆畢業生 |
|
6 |
專業 技術 |
2025008 |
1 |
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歲 以下 |
應屆畢業生 |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疾病預防控制事業,有吃苦耐勞和敢于奉獻的精神,恪守醫務工作者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團隊合作精神;
(四)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含國家統一招生的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
(五)2025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2023年、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
(六)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七)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八)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留學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關于留學歸國人員就業報到相關政策要求。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表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9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網上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報名時間為: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2.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下載填寫《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5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報名表》(見附件,以下簡稱“報名表”),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和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其中,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提供本人自報名至今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書面承諾;屬2025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成一個PDF,以附件形式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為:崗位代碼+姓名+專業+學歷/學位。報考人員提交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五、資格審查
(一)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我中心組織人事部負責。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審查應聘人員的條件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要求。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有關安排在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上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
1.高層次人才招聘報名表(本人簽字確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其中,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提供本人自報名至今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書面承諾;
屬2025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4.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應聘人員須對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招錄資格,情節嚴重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面試
面試采用面談考核的方式進行,面談考核的有關事項在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另行通知。
面談考核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專業理論知識及運用能力、科研能力、協調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綜合素質及潛能等。
為確保應聘人員基本素質,設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對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七、體檢和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學術水平、科研能力、崗位技能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八、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依據招聘公告規定和體檢、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中心網站、省疾病預防控制局網站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布舉報電話,并派專人受理舉報等事宜。
九、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將有關材料經省疾病預防控制局審查后,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新進人員須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有關事宜
高層次人才招聘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疾病預防控制局監督下,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與責任追究等制度負責組織實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紀委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公布,請應聘者留意。報考者應誠信報考,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上述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人事部門直接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人事部0551-63683015、0551-63674910。
紀檢監督電話:
省疾病預防控制局0551-62995180;
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551-63674909。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2025安徽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