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實施德智體美勞“五大行動”全面提高育人質量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53號)精神,鼓勵廣大中小學教師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增強立德樹人、教書育人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師課堂教學專業素養,全面提升中小學教師師德師風師能水平,整體推動我省教育高質量發展,決定開展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教學業務練兵暨第四屆“教壇新星”遴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對象
凡我省中小學(包括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含民辦學校)的在崗教師(含兼課的行政管理人員和教研人員),都必須參加教學業務練兵。
各中小學校在師德師風考核、教學業務培訓、練兵和工作績效考評的基礎上,逐級推薦成績突出的教師參加省、市、縣(市、區)“教壇新星”遴選。被推薦教師應在4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在本專業崗位連續從教三年以上的經歷。
省直、市直及中央駐皖企事業單位所屬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按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所在市、縣(市、區)組織的教學業務練兵和遴選。
二、遴選條件
(一)思想政治方面
1.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具備過硬的政治素養;
2.治學嚴謹、為人師表、言傳身教、敬業樂教,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素養;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求真務實、銳意進取,具有深厚的思想道德修養。
(二)教學方面
積極實施素質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對所教學科或專業具有系統、堅實的理論基礎。追求卓越,富有創新精神,教學理念先進,教學素養全面,教學方法科學,教學實踐能力強,教育信息技術素養高,教學成績優異,特別在以下三個方面表現突出:
1.堅持立德樹人。充分發揮課堂的育人功能,通過高質量的課堂教學,培育學生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念、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
2.堅持素養導向。因材施教,以生為本,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充分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發展學生學科核心素養,全面提升課堂教學質量。
3.堅持科學施教。依據國家課程標準,遵循學習規律,把握學科本質,結合學生已有知識經驗和發展差異,有機融合教育信息技術,創造性設計、組織與實施有針對性的學習活動,實現學生有效學習。
(三)教研科研方面
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改革,基于教學實踐開展課題研究,取得較好成果。教研科研成績突出,充分發揮專業引領作用。
三、業務練兵與遴選內容
1.教學業務練兵包括寫一份教學設計、上一堂現場課、進行本專業教學基本功展示三項內容。
2.參加省、市、縣(市、區)級“教壇新星”遴選的教師在教學業務練兵三項內容基礎上還要作一次師德演講及教學答辯。
四、推薦流程與名額
(一)業務練兵與遴選程序
1.全員培訓。學校要在認真組織教師進行校本培訓后,再開展教學業務練兵。
培訓內容:
(1)2022年版課程標準的解讀
(2)教學設計的創新與優化
(3)課堂教學藝術
(4)學科教學基本功
(5)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的融合
2.業務練兵。學校在組織教師教學業務練兵和綜合評定的基礎上,向縣(市、區)教育局推薦參評教師。此項工作于2022年9月30日前結束。
3.縣級遴選。縣(市、區)教育局對本地教師進行遴選,并向市提出推薦名單。全省遴選縣(市、區)級“教壇新星”60000名左右,約占全省教師總數的10%。農村學校教師按其總數的11%,城市學校教師按其總數的9%的比例確定縣級“教壇新星”名額。城市學校教師不得擠占農村學校教師遴選指標。此項工作于2022年10月31日前結束。
4.市級遴選。市教育局對各縣(市、區)的推薦對象進行遴選,并按照分配的指標向省報送推薦名單。全省遴選市“教壇新星”6000名左右,約占全省教師總數的1%。農村學校教師按其總數的1.1%、城市學校教師按其總數的0.9%的比例確定市級“教壇新星”遴選名額。城市學校教師不得擠占農村學校教師遴選名額。此項工作于2022年11月30日前結束。
5.省級遴選。省教育廳按規定程序從各市推薦的教師中遴選600名左右省第四屆“教壇新星”。此項工作于2023年1月31日前結束。
“教壇新星”必須經過學校、縣(市、區)、市、省逐級遴選,任何一級都不得采取指定的方式。各級推薦人選,均應在被推薦人員所在單位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各市遴選市級“教壇新星”,縣(市、區)遴選縣級“教壇新星”,具體遴選辦法與遴選細則自行制定。
(二)省級“教壇新星”推薦人選名額分配
合肥市 119 蚌埠市 48 淮南市 41
蕪湖市 43 安慶市 56 淮北市 28
馬鞍山市 25 銅陵市 18 阜陽市 119
宿州市 79 池州市 17 六安市 64
亳州市 81 黃山市 16 滁州市 48
宣城市 29
各市按1:1.2的比例向省教育廳推薦(以上系按此比例測算后名額)。廣德市、宿松縣分別參加宣城市、安慶市遴選推薦。在推薦時,應同時兼顧小學、初中、高中、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并注意各學科的覆蓋面,原則上各學科都應有推薦對象。其中幼兒園、職業學校(原則上每個縣、區不少于1人)推薦的教師分別不少于分配名額的5%。
五、激勵與要求
(一)經縣(市、區)、市、省遴選通過的教師,分別由縣(市、區)教育局、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廳認定為“某某縣(市、區)教壇新星”“某某市教壇新星”“安徽省教壇新星”。
(二)認定為“教壇新星”的教師須充分發揮對本學科教學的輻射引領作用,獲評后在縣(市、區)或更大范圍進行示范教學。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做好示范教學活動的組織和安排工作。
六、紀律要求
(一)堅持公平公正
所有參與本次遴選工作的評委和工作人員,都要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流程,規范操作,公平公正。評委要出以公心,客觀地評分、投票,不得徇私舞弊。工作人員不得打招呼或干預評委的工作。
(二)實行回避制度
評委遇到本校有選手或直系親屬參加本組考核的,應當主動回避;省級評審時,市縣教研員是評委的,本市縣有選手的應該主動回避。
(三)嚴守工作紀律
省級評審中各學科組原始評分表和省“教壇新星”考核成績統計表由評委簽名后密封送至省教育廳師資處,考核成績應嚴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外公開學科組考核情況及結果、評委會評議情況和投票結果。遴選工作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和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四)嚴肅追究責任
省級遴選工作由駐廳紀檢監察組、省教育廳機關紀委進行監督。對于違反遴選工作相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將依紀依規追責問責。
七、材料報送
各市遴選工作結束后,應將推薦參加省級評選人員的有關材料報送省教育廳。報送材料的項目有:
(一)各市教育局推薦參加省級評選的報告一份。
(二)各市教育局對所推薦人員進行綜合考評成績一覽表(包括每人的教學設計、教學基本功、現場課、師德演講及答辯的分項成績和總成績)、推薦對象的成績排序情況、《安徽省第四屆“教壇新星”遴選推薦匯總表》一份(見附件6)。
(三)每位被推薦對象應報送如下材料:
1.《安徽省第四屆“教壇新星”遴選推薦表》一份(見附件5),表中相關欄目填寫要求如下:
(1)“師德和平時教學、教研實績”一欄可參照本文件“遴選條件”填寫,填寫前必須對推薦人員的師德表現進行一次普遍調查,對群眾反映師德較差的人員應及時作出調整。應將師德表現和平時教學實績如實填入推薦表,并說明三年來學校分年度考核等級及獎懲情況。
(2)“考評情況”指考評組對教師業務水平的綜合考評記錄。其中,教學設計占20%,現場課占50%,師德演講及答辯占20%,教學基本功占10%。每一項的評定等級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級。
2.《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教學業務練兵與培訓登記表》一份(見附件7)。
各市以上材料請于2022年11月30日前報教育廳教育科學研究院,聯系人:李偉,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號,郵編:230000,電話:0551—62672698。電子文檔發至郵箱:ahsjky6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