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區鄉村教師隊伍建設,2023年,我區繼續實施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鄉村初中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按照“自愿報名、擇優錄取、公費培養、定向定期服務”的原則,通過普通高考進行招生。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計劃、專業及培養學校
本科層次初中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計劃:6人,類型為普通高考招生計劃。
具體專業和培養學校見《2023年湘潭經開區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鄉村初中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表》(附件1)。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1.具有湘潭市所轄縣市區戶籍(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7日)。
2.年齡未滿22周歲(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績達到招生學校相應類別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高考選考科目符合招生學校選科要求。
4.身體健康,體檢合格。體檢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號)執行。
5.熱愛基礎教育事業,自愿報考我區初中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以下簡稱“公費定向師范生”),且保證畢業后服從區湘潭經開區教育文衛局的安排,在湘潭經開區的鄉村初中學校任教,服務時間不少于6年。
三、培養模式
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養模式。
四、培養經費
公費定向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教材費和軍訓服裝費免繳,其所需費用由財政公費承擔;并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獎助學金等資助政策,在資助政策規定的范圍內與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招生錄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在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與招生計劃。
(二)戶籍信息確認。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https://ks.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報名信息,確認高考報名時所填寫的戶籍地信息中的縣(市、區)與考生戶口薄上戶籍信息中的縣(市、區)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須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辦理戶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報名所填寫的戶籍地信息將作為報考本科層次高中、初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的考生錄取及簽訂有關協議書的重要依據,凡因考生報名所填寫的戶籍地信息錯誤而導致考生不能正常填報志愿的,或因戶籍造假以及填報不符合戶籍要求的志愿、在錄取后不能簽訂協議書的,其結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填報志愿。考生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職)起點本科層次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2)及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在本科提前批相應志愿中填報。填報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層次高中、初中、小學、特殊教育和中職專業課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計劃志愿的考生,應根據考生戶籍所在地及相應招生計劃對戶籍的政策要求選擇相應的院校專業組填報,最多可以填報30個院校專業組的平行志愿,凡填報志愿中的院校或專業不符合有關戶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視為無效志愿。填報普通高校對口招生本科層次中職專業課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計劃的考生只填報一個院校志愿。填報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時間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投檔錄取。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層次高中、初中、小學、特殊教育和中職專業課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計劃按平行志愿投檔。對于普通高校對口招生本科層次中職專業課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計劃,省教育考試院依據考生志愿將填報了相關志愿的考生名單提供給招生學校,各招生學校依據有關招生政策和學校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名單。省教育考試院按招生學校提交的擬錄取名單投檔。第一次投檔錄取結束后,如有招生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網絡和媒體統一向社會公布院校招生缺額,并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招生學校根據已錄取考生的情況,填寫《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錄取名單》(附件15),并將《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錄取名單》函告招生計劃所定向的市州教育(體)局,市州教育(體)局再函告有關縣市區教育(體)局。
(五)簽訂《湖南省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以下統稱《協議書》)。
1.簽訂協議書。湘潭經開區教育文衛局依據《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職)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錄取名單》,統一組織錄取考生與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簽訂《協議書》(一式四份)。
錄取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應攜帶本人戶口簿供湘潭經開區教育文衛局審查考生的相關信息情況,凡經審查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的,不能簽訂《協議書》。《協議書》按省廳統一發布的協議書樣式分培養類型制作;凡內容不符的,視為無效協議書,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如未滿18周歲,須由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協議書》;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訂《協議書》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招生錄取資格,所涉及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協議書》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招生錄取資格。
2.《協議書》簽訂的具體時間、地點等信息,由湘潭經開區教育文衛局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公布并及時通知有關考生,以便考生及時掌握相關信息。
(六)發放錄取通知書。各招生學校收到市州教育(體)局寄送達的《協議書》后,向已錄取并簽訂《協議書》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入學與復查。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招生學校報到。新生入學后,招生學校在入學一個月內對公費定向師范生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招生學校在其《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協議書》正式生效;復查不合格者,則不能取得公費定向師范生資格,并按國家有關招生和學生管理規定處理。招生學校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后,應將《協議書》寄送達各協議方,并存入公費定向師范生新生的個人檔案。
六、時間節點預告
1.6月18日前:做好公費定向師范生招生的宣傳發動工作,讓社會和家長了解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
2.填報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時間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3.7月25日前:簽訂協議書。
七、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符合報名條件,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2.報名人員務必保持手機通暢并及時關注相關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公告、戶籍信息確認及填報志愿、簽訂協議書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其他未盡事宜依省廳相關文件執行(見附件2)。
聯系電話:0731-52379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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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湘潭經開區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鄉村初中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表
2. 關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職)起點本科層次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3〕18號).pdf
原標題:關于2023年湘潭經開區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鄉村教師公費定向
文章來源:http://xtjkq.xiangtan.gov.cn/6046/6054/6059/content_1220333.html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