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公務員
(3)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
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等額有效遞補一次。若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按科目2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費用并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網站公告為準。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委托第三方組織,將按規定在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網站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匯總表于面試結束后7天內在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網站公布。面試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分數線。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在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網站公布。筆試、面試成績按6:4合成;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的科目2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負責組織實施。
1.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紀委辦公室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的科目2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體檢、考察等額有效遞補累計一次,統一遞補公告發布之后,不再遞補。
(七)確定擬聘人員
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要求和應聘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后,確定擬聘人員。
(八)公示
擬聘人員統一在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手續、待遇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2.待遇:編外聘用,為所聘人員繳納企業保險。
四、其它
(一)在體檢環節因孕待檢人員,應在產后國家規定的產假結束之日前向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提出補檢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二)未按規定時間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錄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三)筆試費用45元/科,面試費用80元/人。
(四)聯系電話
政策咨詢:0551-63616122(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
報名故障電話:0551-62891910
監督電話:0551-63616169(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紀委辦公室)
(五)查詢網站
網上報名服務平臺(http://ahexam.cn)
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網站(www.ahmhcentre.com)
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