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18年城區部分中小學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我市城區中小學發展的需要,經市編委研究決定,從本市農村中小學選調40名教師到城區中小學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學校、學科及名額(詳見附件)
二、選調范圍
巢湖市農村中小學在編在職教師(不含巢城教育管理辦公室管理的學校教師及合巢經開區學校教師)。
三、選調條件
必須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具有相應層次教師資格,且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在我市農村學校工作滿5年(工作年限由所在學校出具)。
3.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能勝任教學工作。
6.報考人員所報學科崗位須是當年度任教學科或所學專業(任教學科以學校出具證明為準,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為準),高中、初中教師均可順向報考初中或小學選調崗位,但小學教師不能逆向報考初中選調崗位;語文學科教師普通話等級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報名:
(1)違反師德規定受到查處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受到紀律處分尚未解除人員。
四、選調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符合上述范圍、條件的教師,在規定時間內,持所在單位證明(必須注明近三年考核結果、在我市鄉村學校工作年限、現任教學段學科)和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僅限語文學科教師)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的,將削減或取消該學科崗位選調計劃數。
2.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每人每科45元。
3.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監察局集中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復審,對不具備選調條件者取消報名資格。
(二)考試
考試實行分學段、分學科專業知識統一筆試的辦法進行。考試內容為所報學段、學科《課程標準》涵蓋的專業知識,卷面分值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考生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為確保選調人員基本素質,入圍人員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凡低于60分的報考人員不列為擬選調人員。筆試結束后2天內在巢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巢湖市教育體育網上公布筆試成績。
(三)考核與公示
1.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分別按其所報學段、學科選調計劃數的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調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則組織并列人員進行第二次考試。
2.對擬選調人員,市教體局、人社局、監察局將對其進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選調資格;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3.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巢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巢湖市教育體育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對擬選調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四)選崗與聘任
1.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分學段、學科按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本人自主選擇任教學校。
2.2018年暑期辦理調動手續,安排上崗,選調人員與新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有關職稱崗位按新調入學校崗位情況重新聘任,并兌現相應的工資待遇)。
五、有關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18日(周六)全天。報名地點:巢湖市東風路小學報告廳。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18年8月20日(周一)下午3:00至5:30。地點:巢湖市東風路小學報告廳。
3.考試時間:2018年8月21日(周二)上午8∶30—10∶30。
4.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六、組織領導
選調教師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市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
本公告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1—82185812(市人社局)
0551—82621365(市教體局)
巢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巢湖市教育體育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