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審判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條件
審判輔助人員主要從事法官助理工作,協助法官履行職責,完成審判輔助性工作。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全日制法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研究生(專業不限)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方式實行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按照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報批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考生登陸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exam.east-hr.com)統一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2.考生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4月26日16:00前登錄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exam.east-hr.com)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4月27日17:00前通過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exam.east-hr.com)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2:1的方可開考,如果未達到開考比例,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4.完成網上繳費后,可于2018年5月3日9:00至5月4日16:00從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exam.east-hr.com)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參加筆試。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內容為《法律綜合知識》和《法律文書制作(民事判決書)》兩項。法律綜合知識和法律文書制作(民事判決書)各100分,按照6:4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不指定參考資料。
2、筆試時間:2018年5月5日(周六)上午8:30-11:30。
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公布內容為準。
3.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exam.east-hr.com)公布筆試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依據筆試總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下一環節)。
(三)資格復審
面試入圍人員面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被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未發放畢業證書的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有效遞補2次。若出現筆試成績并列,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但必須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書面委托書、被委托人需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公告為準。
(責任編輯:薛艷峰(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