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未按時參加新任教師招聘現場資格復審,由此出現人選缺額,根據《2025年度蕪湖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公告》,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現將遞補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應提交的復審材料等
1.時間:4月30日上午8:30—11:30;14:00—17:00。
2.地點: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華山路39號,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服務中心13樓1303室,可乘坐公交226路、6路、游5路、204路到經開區管委會下,步行200米左右,或乘坐軌道交通1號線到華山路下,步行300米左右可到達)。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和報名資格審查表(可登錄“蕪湖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系統(https://www.whysee.net)”下載、打印資格審查表),同時還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
(1)屬全日制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表,本人關于如期取得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提供模板,當場填寫)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5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5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提供模板,當場填寫)等材料。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4)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須提供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證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承諾(提供模板,當場填寫)等材料。
(5)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2025年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位和學歷認證材料的,可憑有關證件材料等辦理資格復審。
2.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對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入圍專業測試人員,現場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本次專業測試無需繳納測試費。
二、專業測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和要求
專業測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和要求等具體詳見《2025年經開區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專業測試公告》。(網址:https://weda.wuhu.gov.cn/zwgk/tzgg/18481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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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2025年4月29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