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實施細則(試行)》和《關于印發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業單位統一筆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和要求,并結合統計工作實際,制定202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根據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按照3:1比例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筆試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人數不足3:1比例的,按照實際達線人數參加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5月17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地點:安徽省統計局人事教育處(合肥市蕪湖路168號同濟大廈1803室)。
聯系電話:0551—62278323、62278321。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具體要求參照招聘公告相關表述。
2.省統計局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進入專業測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按照統考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須在統考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下同)。遞補時間截止到2024年5月22日。
3.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給專業測試通知書。
二、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各個崗位專業測試均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滿分為100分,面試每位考生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二)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1.專業測試時間:專業測試于2024年6月22日(周六)上午8:30開始,當天結束。參加專業測試的應聘人員,于當日上午7:30前到省統計局人事教育處報到,未按時參加專業測試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考生于面試當日以現場抽簽方式確定參加面試順序。
3.所有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須持專業測試通知書、統考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參加專業測試。
(三)考官構成
成立專業測試考官組,由7名考官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
(四)其他事項
如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數等于或小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則設定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為6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三、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據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百分制)確定,其中,統考筆試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計算公式:(筆試成績÷2÷1.5)×0.5+專業測試成績×0.5。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應聘者考試最終成績在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安徽省統計局網站公布。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四、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省統計局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五、公示、簽約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省統計局黨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省統計局網站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省統計局按規定將有關材料報省人力資源社會廳核準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六、組織與監督
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在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的監督、指導下,由省統計局按省人事考試規則和、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省紀委監委駐省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省統計局機關紀委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切實維護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確保專業測試和體檢、考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咨詢電話:0551—62278323、62278321
監督電話:0551—62601478、62299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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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統計局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名單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