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大廬城地區社會治安巡邏防控力度,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經縣領導同意,根據縣政府辦公室廬政辦[2007]108號和廬編辦[2008]4號文件精神,廬江縣公安局擬公開招考聘用18名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輔警工作,具有為人民服務精神,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身高在1.70米以上;
4、具有中專(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年齡在18-25周歲(1983年5月1日至1990年5月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退伍軍人年齡可放寬到28周歲(1980年5月1日出生)。
二、招考程序
公開招考聘用工作采取個人自薦和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研究決定、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及資格審查。報名時須提供:(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有效學歷證書、退伍證原件及其復印件。(2)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3)報名考試費:每科45元。
所有報考人員經初步資格審查后發給筆試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報名時間:全縣報名統一時間為2008年5月4日至5月10日,逾期不再報名。
報名地點: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
2、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主要內容為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學技術及歷史,一般公文寫作與處理等。考試時間為120分鐘,采取百分制。
筆試時間及地點:2008年5月18日,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面試參照人事部《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辦法》、《安徽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細則》等規定組織實施,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及實踐能力,側重于公共基礎知識,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5權重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4、體檢:根據招聘計劃數,在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的。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身體檢查(具體條件和體檢項目標準另行規定)。因體檢不合格缺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5、考核。對入圍人員的政治思想、平時表現等情況進行考核。凡受過刑事處罰、記過以上紀律處分或正在立案查處人員,取消其招聘資格。因考核不合格缺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6、公示: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予以公示,時間3天。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核查屬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缺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7、聘用: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人員。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單位和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予以鑒證,首聘期限為一年,聘用期滿經考核,工作表現符合規定的予以續聘。
8、待遇。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并辦理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
三、工作監督
本次招考工作由縣公安局具體實施,縣人事局全程參與指導,縣監察局進行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在公開招考聘用過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65—73175970565—7336963
聯 系 人:盧惠芳趙昌明
監督電話:0565—7322314
廬江縣人事局
廬江縣公安局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