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關于印發2025年度安徽省直事業單位統一筆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30號)相關規定和要求,現就安徽國防科技職業學院2025年度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考生統考筆試總成績及所報考崗位招聘計劃數,按5: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須達到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兩科筆試成績總分達到150分且單科成績均不低于60分,其中,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崗位放寬到130分且單科成績均不低于60分)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并參加資格復審。筆試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人數不足5:1比例的,按實際達線人數參加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專業測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具體人員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下午18: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地點:安徽省六安市梅山中路56號安徽國防科技職業學院秉心樓11樓第一會議室(1102),現場有指示標志。
乘車路線:乘坐9、11、16、19路公交車到國防學院站,入校請提前線上預約登記,具體操作見附件2。
聯系電話:0564-3384499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同時提供材料復印件各1份。其中:
(1)2025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學生證和有關證件材料,以及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學歷(學位)證書發放時間的書面承諾辦理資格復審。
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5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5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屬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門相關認證材料。
(2)人才標準材料:參加科研、教育教學研究項目的,提供項目批文、任務書、結題證書等體現參與情況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無法提供材料原件的,提供原件復印后由立項單位標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蓋章的文件材料,除在文件材料首頁蓋章外還須加蓋騎縫章);委托類項目無申報書、任務書、結題證書的,提供委托協議和立項單位出具并蓋章的參與情況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無法提供材料原件的,提供原件復印后由立項單位標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蓋章的文件材料,除在文件材料首頁蓋章外還須加蓋騎縫章);獲科研獎勵、教學成果獎、教學競賽等教學類獎勵、指導競賽成果等,提供獲獎證書或表彰文件原件和復印件;知識產權類成果推廣,提供知識產權證明、知識產權推廣和應用的授權協議、效益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獲省(行業)級工匠、大師、技術能手、技能大獎等稱號,取得專業技術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均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有工作經驗(經歷)要求的崗位,須提供有效證明(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社保繳納清單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
(5)具有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證書的,須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招聘資格條件中有中共黨員要求的,須由黨組織關系所在的基層黨組織提供具備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身份的書面證明。
2.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進入專業測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等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按照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截止時間為6月14日下午18時。
3.對于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
1.2025年度安徽國防科技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安徽國防科技職業學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