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濉溪縣2025年公開引進高校優秀應歷屆畢業生和優秀教師公告》要求,現將濉溪縣2025年公開引進高校優秀應歷屆畢業生和優秀教師現場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場資格復審對象
濉溪縣2025年公開引進高校優秀應歷屆畢業生和優秀教師線上資格初審通過人員。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時 間:2025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 點:濉溪縣教育局一樓大會議室(濉溪縣淮海路107號)
三、現場資格復審材料
1、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登錄報名系統(http://sxjyj.pzhl.net)打印報名資格審查表,并手寫簽名。現場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和學位證書(崗位未要求學位的無須提供學位證書)、引進條件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在中國教育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查詢下載)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以及能夠在2025年7底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書編號)的書面承諾。
四、現場資格復審及后續工作說明
現場資格復審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同時提供公告中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進行審驗。所有證件、材料上交復印件1份,原件審驗后隨即退回(承諾、證明類材料原件不退)。
現場資格復審合格對象為擬入圍面試人員。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要保持手機暢通,以便通知遞補事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工作日咨詢電話:0561-6079886、6076703
監督舉報電話:0561-6077382(濉溪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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