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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廳直屬事業單位2022年度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公告
閱讀次數:來源:省教育廳發布時間:2022-08-15 14:50[ 字體:大中小]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結合本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實際,現就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公告如下:
一、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時間為15分鐘,滿分100分。主要測試考生邏輯思維、協調應變、言語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1.專業測試時間:2022年8月20日(周六)8:30-17:30。考生須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持專業測試通知書、統考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于8月20日上午7:30-8:00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西區報到,8:00仍未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并不再遞補。
2.專業測試地點:設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西區,地址:合肥市績溪路240號。
(三)面試順序
考生面試順序于面試當天抽簽確定。
(四)考官組構成
設立1個考官組,由7名考官組成。根據有關規定要求,外請考官4名。
二、成績合成
考試最終成績按統考筆試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5+專業測試成績×0.5。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須達到專業測試成績最低分數線7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考試最終成績于專業測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省教育廳網站公布。
三、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簽約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安徽教育網首頁“通知公告”欄公示7天。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新進人員須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疫情防控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請參加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的考生考前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見附件),提前申領“安康碼”并保持綠碼狀態,自行查驗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做好每日體溫測量和健康監測,持續關注“安康碼”狀態。考生在專業測試、體檢考察前,如體溫異常或有其他異常癥狀,請提前主動報告工作人員。專業測試中,考生除接受身份識別驗證、面試考場答題外,全程一律配戴口罩。凡隱瞞或謊報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落實防疫要求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處理。
六、組織領導與監督
專業測試工作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的指導監督下,由省教育廳人事處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省教育廳機關紀委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0551-62831806、62831827
監督電話:0551-62827422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
安徽省教育廳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
1.所有考生須提前申領“安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持續關注兩碼狀態并保持綠碼。非綠碼人員需通過健康打卡、個人申訴、核酸檢測等方式盡快轉為綠碼。建議無禁忌而尚未接種疫苗的考生盡快完成接種。
2.合肥市外考生來(返)肥請撥打0551-12345咨詢來肥最新防疫政策,以免出現無法如期參加考試的情形。同時應按照屬地疫情防控有關規定,接受相應管理。
3.所有考生需提供考試前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4.考生須于專業測試當天上午8:00之前到達考點,主動出示“安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紙質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核酸檢測證明,經查驗后有序進入考點。考生如因疫情管控原因面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5.不能提供考試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人員,“安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紅碼、黃碼且風險未排除的人員,以及根據屬地防疫管控政策不宜參加考試的其他人員,不予進入考點。
6.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去往考點的,應全程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前務必使用酒精消毒用品進行手部消毒。考試期間除核驗信息時須配合摘下口罩以外,應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7.考生要做好每日體溫測量和健康監測,持續關注“安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減少社交活動,不參與聚集、聚餐、聚會等,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考前如出現發熱、乏力、咳嗽、呼吸困難、腹瀉等癥狀請如實報告所在地疾控部門并及時前往定點醫院就診。
8.考試期間有身體不適癥狀的人員要立即向工作人員報告并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考試期間出現身體不適癥狀,需接受健康評估、轉移考試或就醫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充。
9.請自覺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和屬地人員管控政策。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0.考生報名時要認真閱讀本須知,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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