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旌德縣公開招聘高中新任教師公告》規定,現將2025年旌德縣公開招聘高中新任教師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按照招聘公告規定,資格復審人員按照以下規定確定:
1.根據報考人員筆試合成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分學科按崗位招聘計劃數5:1比例確定擬參加專業測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直接確定為擬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2.設定筆試合成成績最低分數線為70分(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具體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5月15日至5月16日(周四、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地點
旌德縣教育體育局辦公室(三)室(旌德縣旌陽鎮西門外108-2號203室)。
四、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資格復審人員須一次性帶齊有關證件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現場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報名資格審查表、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承諾書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本人《在線學籍驗證報告》及學歷學位證承諾書。
(2)屬2025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資格復審時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包含學歷層次、專業及畢業時間等內容的書面證明、有關證件和學歷學位證承諾書辦理資格復審等。
(3)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屬已經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2025屆師范生可提供學校出具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待發證明),和教師資格證承諾書原件。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專業測試前依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考生要保持手機暢通,以便通知遞補事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有關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2.資格復審采取現場確認的辦法實施,一般應由考生本人到場參加,確需委托他人辦理的,除規定材料外還須提供本人授權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旌德縣人民政府網頁公示3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即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公示結束后,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缺額的,該崗位專業測試人選不再遞補。
咨詢電話:05638602270
監督電話:056386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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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縣教育體育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