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4年度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具體崗位計劃詳見附件1《2024年度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匯總表中 “專業”和“其他”欄中符號“/”表示前后的專業為“或”的關系,滿足其一即可。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從事高等職業教育的意愿;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事業單位面試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年齡必須符合招聘計劃公布的要求,招聘計劃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8年3月19日(含)以后出生”。
(七)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本次招聘崗位均采用周轉池編制聘用,在滿足上述基本條件的前提下,招聘對象還須滿足《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周轉池制度人才標準》,具體人才標準見附件2,其中,學術及專業實踐條件的認定標準見附表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報名
(一)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應聘者進入我校網上招聘系統報名(網址:zp.ehall.abc.edu.cn),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請應聘人員在系統中上傳以下佐證材料(掃描件或圖片):
A.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B.高等教育所有階段學歷和學位證書,其中,2024屆應屆畢業生請提供簽章齊全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成績單(持海外學歷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C.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有效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費清單等);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八、公示
根據考核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學校集體研究確定擬錄取人員,并在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九、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注意事項
(一)資格面審、考核的時間地點將于考試前在校園網公告欄公布,請應聘者關注學校網站。
(二)擬聘用人員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學校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1.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有聘用單位的,入校報到時,須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材料;若無聘用單位,須托管檔案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供無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
事業單位考試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核、聘用等資格。
(四)我校對擬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學校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則不再聘用。試用期計入聘用服務期。
(五)經考核并取得最終錄用資格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得放棄錄用資格,否則學校按失信人員的相關規定處理。
(六)本招聘公告由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十一、聯系方式
校址: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文昌西路24號(可乘坐32路、37路公交車)
聯系部門: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
聯系人:汪老師 何老師
聯系電話:0553-5972766,5971010(傳真)
紀檢部門聯系電話:0553-5971065
紀檢部門電子信箱:ahszyjw@abc.edu.cn
附件1:《2024年度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xlsx
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