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和《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測試實施細則》要求,結合省人防辦直屬事業單位實際,制定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
安徽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總站2020年公開招聘2個崗位共2人,崗位代碼分別為:3000620、3000621。安徽省人民防空指揮信息保障中心2020年公開招聘4個崗位共4人,崗位代碼分別為:3000622、3000623、3000624、3000625。
二、資格復審
(一)人員范圍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5:1比例確定各崗位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名單附后)。資格復審合格方可參加專業測試。
(二)時間和地點
時間:9月22日和9月23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30。
安徽省人民防空指揮信息保障中心資格復審地點:合肥市東流路(南二環)26號,安徽省人民防空指揮信息保障中心3樓(龍頭裝飾后面),市內乘坐14路、152路公交車到外經大廈車站下即可。聯系電話:0551-64677921。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總站資格復審地點:合肥市徽州大道628號,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總站西3樓,市內乘坐14路、116路、b1、4路公交車到東陳崗站下即可。聯系電話:0551-64650171。
(三)資格復審要求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0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參考第3條),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沒有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專業測試
(一)測試方式
各招聘崗位的專業測試均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業務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和儀表儀態。面試時間每人15分鐘。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二)時間和地點
1.面試時間:統一安排在10月16日進行。考生須于當日8:00前報到。未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地點:同資格復審地點。
3.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攜帶面試通知書、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均為原件)。
4.面試順序現場抽簽確定。
(三)考官構成
按照結構化面試有關要求,兩組考官各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
(四)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據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安徽人防網站上公布(http://rfb.ah.gov.cn/)。
1.筆試不設專業科目的崗位,考試最終成績按統考筆試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5+專業測試成績×0.5。
2.筆試設專業科目的崗位,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專業測試成績占4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專業科目成績)÷3÷1.5×0.6+專業測試成績×0.4。
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五)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原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由省人防辦統一安排,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最終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六)簽約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在省人防辦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按規定將有關材料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辦理有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四、組織領導與監督
專業測試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省人社廳的指導監督下,由省人防辦按人事考試規則組織實施,嚴格遵守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省人防辦機關紀委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監督電話:0551-63443934(省人防辦機關紀委)
咨詢電話:0551-64677921(省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0551-64650171(省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總站)
安徽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