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具備在曾任職機構主導的至少2起投資于未上市企業股權的項目,所有項目初始投資金額合計原則上不低于3000萬。
其中,主導作用是指相關人員參與了盡職調查、投資決策等重要環節,并發揮了關鍵性作用。投資項目證明材料應完整體現盡職調查、投資決策、工商確權、項目退出(如有)等各個環節,包括但不限于簽章齊全的盡職調查報告(需原任職機構公章)、投決會決議(原則上需原任職機構公章)、投資標的確權材料、股權轉讓協議等;
2、3年及以上的股權投資、創業投資、投行業務、資產管理業務、經濟金融管理、擬投領域相關產業科研等工作經歷;
3、持有基金從業資格證書,且最近 5 年不得從事與私募基金管理相沖突業務(如融資租賃,房地產開發,p2p,小額貸款,保理等);
4、具有團隊協作精神、能吃苦、善挑戰、接受不定期出差;
5、性格外向、反應敏捷、表達能力強、具有較好的溝通能力和親和力、品行良好;
6、雙一流高校畢業生優先。
崗位職責:
1、參與投資項目發掘、投資盡調、投后管理和項目退出等工作;
2、根據公司戰略進行行業研究、公司研究、項目研究;
3、負責投資項目的歸檔和資料整理,定期編制投資工作報告;
4、負責擬投資項目的跟進、溝通、協調、管理及備案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薪資待遇:20萬元/年左右 具體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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