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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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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時間: 隨到隨學
申報條件
四級陶瓷產品設計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1 年以上。
(2) 具有中等職業學校本專業(職業) 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 經四級陶瓷產品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6 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 取得四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
(4) 取得四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3 年以上,經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5) 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6) 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1 年以上。
(7) 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陶瓷產品設計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13 年以上。
(2) 取得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以上
(3) 取得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經二級
陶瓷產品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 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以上
(5) 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
(6) 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3 年以上,經二級陶瓷產品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7) 取得碩上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2 年以上
一級陶瓷產品設計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19 年以上。
(2) 取得二級陶瓷立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
(3) 取得二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3 年以上,經一級陶瓷產品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新職業試行期間:
(4) 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13年以上。
(5) 具有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10 年以上
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答方式,專業能力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 60 分及以上者為合格。二級陶瓷產品設計師、一級陶瓷產品設計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