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勞動保障協理員(勞動保障見習協理員):
(1)年滿16周歲,擬從事本職業工作。
(2)年滿16周歲,從事本職業工作。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勞動保障
協理員(勞動保障協理員):
(1) 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滿5年。
(2)取得五級勞動保障協理員(勞動保障見習協理員)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滿3年。
(3)取得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職業院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勞動保障協理員(勞動保障高級協理員):
(1) 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滿10年。
(2)取得四級勞動保障協理員(勞動保障協理員)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滿4年。
(3)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
(4)取得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5)取得四級勞動保障協理員(勞動保障協理員)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并取得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
學校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6)取得經評估論證的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含在讀應屆畢業生)。
評價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論知識考試采用筆試方式,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筆試、現場問答、現場操作、模擬操作等方式,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具備的技能水平。
理論知識考試、操作技能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含)以上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