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2-12-09 09:46:50 關注:47639次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的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惠州學院擬向社會公開招聘行政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基本要求
序號 | 單位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歷學位 | 專業 | 備注 |
1 | 保衛處 | 消防與交通管理科工作人員 | 1 | 碩士及以上 | 理工科 | 每周輪流夜間值班1天以上 |
2 | 保衛處 | 治安科工作人員 | 1 | 碩士及以上 | 不限 | 每周輪流夜間值班1天以上 |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為非事業編制人員,聘用后其薪酬待遇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學生,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獲相應學位。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年齡要求: 30周歲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①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③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zp.hzu.edu.cn進行在線報名,按要求上傳個人證件掃描件:含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及學信網上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人員另須提供教育部學歷驗證報告)。
溫馨提示: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有效報名,因個人或網絡原因未按時完成,其報名信息無效,學校將不再開放系統進行補填。
2.報名時間:2022年12月16日下午5點截止報名。
特別提示:
(1)我校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報名費,請應聘者切勿上當受騙。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無效報名:①不按規定填寫報名材料者;②內容填寫不真實者;③資料提交不齊全者。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人事處和保衛處共同負責,按照報名條件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者,學校將通過惠州學院網站人才招聘欄公布復審(考核)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三)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根據具體通知要求攜帶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有:
1.《惠州學院2022年行政人員登記表》原件一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認證信息原件。
5.有專業技術職稱者須提供職稱證書及其復印件。
對不按時參加復審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核
考核由人事處按規定程序與方式組織實施,再由學校依據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錄用人選。
(五)體檢
擬錄用人員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體檢表》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擬聘用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聘用和管理
擬聘用人員持體檢報告、戶籍所在地街道辦開具的婚育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及相關證件材料進行報到入職,統一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學校對聘用人員按照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五、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且與在《惠州學院2022年行政員報名登記表》和所提供的簡歷等材料中填寫的內容一致。若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所提供的資質材料不真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將取消應聘資格。聘用后發現有虛假情況的將予以辭退,已簽訂的聘用協議無效,今后不準許參加我校公開招聘,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報名時與考核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2.新錄用的人員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3.本次招聘在惠州學院紀檢監察室監督下(電話:0752-2527273),由學校人事處負責招聘工作相關具體事宜。
六、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52-2529142
學校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河南岸演達大道46號
惠州學院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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